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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脱贫摘帽县勐海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云南]
[发布时间:2016-08-20 08:10:08 ][阅读次数:520 次]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云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脱贫摘帽县勐海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已由西水利发[2016] 7号,西发改农经[2016]5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勐海县饮水安全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畅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度脱贫摘帽县勐海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检测、管材及管件采购、净水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以2016年脱贫摘帽为目标,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寨为重点,兼顾易地搬迁村寨、饮水困难村寨统筹考虑,项目点分布于全县范围内11个乡镇,70个村委会,共391个项目点,其中:因水致贫巩固提升工程112件,分布于10个乡镇,36个村委会;易地搬迁安置点巩固提升项目64件,分布于9个乡镇,30个村委会;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村寨巩固提升工程167件,2014年底脱贫村寨巩固提升工程26件,分布于10个乡镇,68个村委会;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寨而急需解决人饮巩固提升工程47件,分布于5个乡镇,18个村委会。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以2016年脱贫摘帽为目标,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寨为重点,兼顾易地搬迁村寨、饮水困难村寨统筹考虑,项目点分布于全县范围内11个乡镇,70个村委会,共391个项目点,其中:因水致贫巩固提升工程112件,分布于10个乡镇,36个村委会;易地搬迁安置点巩固提升项目64件,分布于9个乡镇,30个村委会;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村寨巩固提升工程167件,2014年底脱贫村寨巩固提升工程26件,分布于10个乡镇,68个村委会;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寨而急需解决人饮巩固提升工程47件,分布于5个乡镇,18个村委会。 
2.2.2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西定乡、勐满镇、勐遮镇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布朗山乡、打洛镇、勐混镇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勐往乡、勐阿镇、勐海镇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 
第四标段:格朗和乡、勐宋乡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 
第五标段:PVC管管材及管配件采购; 
第六标段:PE管、球墨铸铁管管材及管配件采购; 
第七标段:膜法水处理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八标段: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九标段: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监理; 
第十标段:工程质量检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事故;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内承担过一件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工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施工工作,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查询结果在开标时提交,如未提供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9)云南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第五标段至第八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 
(2)申请人为制造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具有产品的生产、供应及售后服务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4)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包装完好、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并保证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权利、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财务要求: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内承担过三件以上的同类供货业绩; 
(7)项目负责人资格: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8)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查询结果在开标时提交,如未提供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第九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云南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第十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本工程质量检测及出具质量检测报告能力,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近五年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职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云南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资料在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勐海县英茂公园内)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 
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税务登记证副本;⑥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不包含临时建造师证);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⑧云南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以上①②③④⑤⑥⑧所述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人将被拒绝。 
第五标段至第八标段: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应持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①②③④所述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人将被拒绝。 
第九标段: 
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⑦云南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以上①②③④⑤⑦所述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人将被拒绝。 
第十标段: 
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⑦云南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以上①②③④⑤⑦所述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人将被拒绝。 
4.2 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捌佰元整,售后不退。第九标段、第十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8:00时至9:30时,地点为: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勐海县英茂公园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畅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和艳秋  
联 系 电 话: 18313936828  
招 标 人: 勐海县饮水安全管理局  
联 系 人: 杨 勇  
联 系 电 话: 0691-5122743

主办单位:营口经济开发区爱维尔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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